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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买房一直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个大问题,想起来就让人头疼,辛辛苦苦多年攒的积蓄,只要买房,就是一下回到解放前,付完首付,还要还上20年、30年的贷款,接下来的几十年房奴生活,只能节衣缩食来度过。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面对一二线城市的高房价,索性选择不买房,用租房来代替买房,毕竟买房实在是太贵了,每个上百万想都不敢想。
然而,就在前些年,有的一个新的概念出现了,那就是共享住房,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听说过。其中,上海,北京,深圳,淮安,黄石,成都这六座城市将成为首批实行共享住房的城市。
很多人之前可能听过公租房,想当然的认为这个共享住房和公租房也没多大区别。其实他们之间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小编现在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首先,公租房的房产证上面不会写租户的名字,但是共享住房是会写住户的名字的。
共享住房是由政府与购房人以及其他相关的非营利机构共同出资买的房子,而购房人只需按照到购房合同上面列出的出资比例进行出资就可以获得住房权和使用权。一般来说,购房人站的出资比例在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五十不等。小编在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原本100万的房子,购房者选择只需要出10万就能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了。当购房者有能力将这套房子全部买下之后,可以将政府和其他机构的股份收购回来,百分之一百地拥有那套房子。
那么一定会有很多人问怎么才能买呢?
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3)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也可申购
1、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2、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实际情况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
不得申请情况
申请家庭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5)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在这个政策出台之后,小编有理由相信这会是很多人的购房压力减小,这对很多人来说可能是一件好事情,但仍要记住购房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