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信息发布者:寸土寸金 2019-08-08 20:21:05 转载
一、“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意义重大
(一)构建数字政府新模式
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推动了社会组织和运行模式的变革,并对传统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手段提出了新的要求。世界各国都在尝试打造适应信息化新阶段新要求的数字政府,相比较而言,我国政府在前瞻性规划意识、组织能力、决策行动、执行能力等方面均具有明显优势,这使得我们具备率先在世界上建设“大数据化”数字政府的基础和条件,通过探索形成“数据上浮、共享汇聚,服务下沉、按需高效”的数字政府新模式,打造信息化背景下政务模式演进史上的一个重要纪念碑。
(二)开创社会治理新途径
数据辅政,既是社会治理新途径,也是精细化服务的必然选择。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数据采集、交换和汇聚的优势,既能够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数字化服务能力;又能通过数据的分析和监控,实现政府决策的最优化和精准化,并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的公平化,减少人为因素对社会治理的干扰。
(三)满足人民需求新思路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来实现普惠,缩小信息和服务不均衡所造成的社会服务的不均衡,是一种有效且高效的解决方案。基于信息化的快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能够助力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诸如惠民政策、惠民补贴等。
二、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结试点、提升推广
2016年以来,拥有良好信息化基础的浙江省率先提出和实践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截止2017年底,浙江“最多跑一次”的实现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了87.9%和94.7%,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调研报告》,中央深改办建议向全国复制推广浙江经验。江苏省也在2017年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推动形成“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的办事模式,构建“不见面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新型管理体系,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浙江、江苏等先行试点的地区,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也凝练了在政务改革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这些问题在《实施方案》中都有明确的部署和具体的指导,在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不见面审批”等基础上总结提升,进而全国推广,最终实现全国一盘棋的一个行动计划。
(二)征集堵点、以点带面
《实施方案》中有几个很重要的关键举措:征集堵点、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以点带面,这既能从政府管理机制上优化关键顶层政务服务流程;又能从服务意识和考核机制上,树立典型、通过优秀案例和场景的带动,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
找到困扰群众的“百项问题”进行重点攻关, “打蛇打七寸”,从应用场景入手,是一个很好的抓手。这些难点的解决,将会起到“举一反三”、“示范引领”的作用。通过问题导向,梳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属,减少过程文件、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文件和环节、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是推动“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前提。
(三)“一网、一门、一次”、具化途径
一网、一门、一次既是三个具体要求,又是具体改革途径。
“一网”是改革的技术要求,是“互联网+”向政务延伸的基础。
一网的背后是一个全国统一的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是“一个平台、一张网、一个库”的外在表征。一网的技术要求有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基于信息技术的顶层规划,涉及平台和网应怎样规划和建设、库需怎样互联互通和标准化;另一个层面是政务服务的技术性规划,涉及各层级的职责与职权、每项政务服务的全国标准化要求等。对此,方案中有着明确的实施路径,比如全国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构建、各级政府政务服务资源的整合、统一公共入口的接入等。
“一门”是改革的形式要求,是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并向群众全面靠拢的体现。
“一门”首先是体现了物理集中的基本要求,将省、市、县、乡各个部门的“多门”集中为“一门”;其次是逻辑集中的效能要求,将各部门的业务统一到一个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两个层面的集成,表层上体现的是对政务服务能力的改革要求,强化分工协作与融合,深层次上是要树立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政务服务意识,强化执政为民的理念。
“一次”是改革的效能要求,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调动执政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着力点。
要做到“最多跑一次”,至少需要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政务办事流程的再造,如何减少过程文件、如何可靠地减少资料验证环节、如何精简审批流程;另一方面是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引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最多跑一次”成为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此为标杆,来思考和推动政务服务改革,强化执政能力建设、调动执政为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言之,“一网一门一次”是以“整合”促“便捷”,打造全国一个平台、一张网、一个库,核心是整合各级部门分散的政务数据和服务资源,是对政府各部门配合协作的一次大考;以“集成”提“效能”,强调百姓便捷和政府资源优化配置;以“创新”促“精简”,从政务服务的应用场景出发来创新技术方法和数据共享机制,精简优化政务流程;以共享筑根基,坚持“大集中、大整合、大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把碎片化、分散化、区域化的数据联通起来,夯实政务服务的资源根基。
(四)定立指标、量化考核
《实施方案》定立了明确的执行指标,具体为:
1.在“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底,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2.“只进一扇门”方面,2018年底,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率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3.“最多跑一次”方面,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省市县各级3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这些具体而量化的考核指标,既有面上的,又有点上的;既有线上的,也有线下的;既有来自于政府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主观愿望,也有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客观需要,考虑较为周全。比如,在“面”上对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标要求,在“点”上要求省市县列出30个必须做到“最多跑一次”的高频应用,特别是“应进必进”的要求,充分展现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决心。
三、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一)三管齐下、有质有量
法规先行是系统建设的基础,要从制度上实现数据多跑路,就需要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责权利关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梳理流程是对“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中的各种障碍的清理;加快“立改废”的工作,是对政务服务改革的法规保障。
标准跟进是保障数据交换的基础,要统一不同部门的各类数据,就需要在既有基础上,形成有效的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
技术保障既要服务于现有的目标,又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能够兼容未来的业务发展和技术发展,使得历史积累的数据能够继续发挥其价值。技术保障要强调创新,要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解决老问题、破解新问题。
(二)参与监督、反馈通畅
政务服务牵扯着社会治理的诸多方面,我国又是一个地区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国家,因此,任何一项改革措施,在执行落地的过程中,都存在着很多差异和不足,在甲地可行的方案,在乙地可能就无法落地,因此,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关切,建立有效的群众参与、监督、反馈机制,是方案有效落地的重要保障。《实施方案》在这方面有重点提及,即依托中国政府网、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热线,建立起群众咨询、投诉、监督、举报的有效通道,从反馈通道助力政务改革。(梅宏 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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